2022
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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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迁入广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200万补贴

导读:

2022年,注定是专精特新年!

近日,广州发布《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从各个角度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大力度的扶持。其中提到,从广州市以外迁入本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扶持,有效期至2024年9月13日。

 

01

适用企业

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中小企业或机构(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02

落户投资扶持

第三条:

对在本办法有效期内,从广州市以外迁入本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扶持。

第四条:

对现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其扩建项目根据由区行政审批部门或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发建设审批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所注明的计容建筑面积,核算得到的新增计容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每家企业获得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第五条:

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建重大产业项目,按项目投资协议、备案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竣工投产的,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经认定,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1亿元扶持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扶持1亿元。

03

成长壮大扶持

第六条

1、对在本办法有效期内首次纳入广州市“两高四新”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一次性扶持

2、对在本办法有效期内首次获得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扶持

3、对在本办法有效期内首次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0万元一次性扶持

第七条:

1、对在本办法有效期内获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次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100万元次性扶持。

2、对在本办法有效期内获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次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200万元一次性扶持。

第八条:

对在本办法有效期内首次认定为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60万元次性扶持。对在本办法有效期内首次认定为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扶持。

04

研发创新扶持

第九条:

对专精特新企业(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得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广州市“两高四新”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研发生产的装备产品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列入工信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广州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最末级目录对应产品,且实现产品销售(不涉及关联交易)后,分别给予企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扶持。

第十条:

对专精特新企业研发生产的新材料产品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列入工信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广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0年版)》最末级目录对应产品,且实现产品销售(不得涉及关联交易)后,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扶持。

05

金融扶持

第十三条:

对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的专精特新企业按股份制改造、辅导验收、成功上市分阶段给予总额800万元扶持。

06

人才支持

第十四条:

对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每家企业2个企业人才支持名额;对获得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每家企业l个企业人才支持名额,每人给予10万元一次性扶持具体扶持人才对象由企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