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 | 企业取得财政补助,这10个涉税问题需要重视!
导读:
企业取得财政补贴,于企业而言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但接下来,该如何处理这笔补贴关于税务的问题,需要谨慎和重视,切勿不小心“翻船”了。
以下10个问题,是企业比较关心的涉税处理问题,供企业参考学习!
一、取得了财政补贴,开具收据对方不愿意,我能否开具不征税发票?
可以的。国家税务总局升级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6开头的「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新增614、615、616三个不征税编码,目前为16个,其中615编码为与销售行为不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因此企业取得了财政补贴,可以开具不征税发票了。
二、取得了财政补贴,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何来判断?
这个问题一定要注意这个条件!即: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因此,当收到财政补贴时,首先要准确判断是否与取得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
三、取得了财政补贴,企业所得税上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如何来判断?
一是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是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是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四、取得了财政补贴若是属于不征税收入,对应发生的成本费用能够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你取得的符合条件财政补贴属于不征税收入,对应发生的成本费用别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了!汇算清缴应及时进行纳税调增。
五、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能否享受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优惠?
不能享受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优惠。
六、收到疫情期间的复工补贴,请问是否缴纳增值税?
若收到复工补贴10万元,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10万元;贷:营业外收入或者其他收益 10万元
注意:当地政府给工厂发放的开工补贴,由于工厂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等收入或数量不直接相关,不需要就此笔补贴计算缴纳增值税。
七、我企业从社保部门收到稳岗补贴,请问是否缴纳增值税?
稳岗补贴是国家为了缓解就业压力,鼓励企业减少裁员或不裁员而给予企业的补助性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提醒:若是你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可以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八、取得了财政补贴,会计处理的时候如何处理?计入当期收益还是“递延收益”?
会计核算五步走:
1、收到财政补贴,首先判断用于干什么?也就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
2、与资产相关的财政补贴,计入“递延收益”,当资产分期折旧的时候再结转入“其他收益”;
3、与收益相关的财政补贴,还要区分是用于补偿以后发生的成本费用还是补偿以前发生的成本费用?
4、若是用于补偿以后发生的成本费用,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再在实际发生费用的时候结转入“其他收益”(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或者“营业外收入”(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
5、若是用于补偿以前发生的成本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就可以,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九、取得了财政补贴,企业所得税上的收入确认时间是什么时候?
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等,凡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除上述情形外,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财政支付,如财政补贴、补助、补偿、退税等,应当按照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确认收入。
十、取得了财政补贴,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是不是有个5年的期限规定?具体是什么意思?
是指企业取得了财政补贴,若是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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